首页> 滚动 > > >正文

2023-05-09 18:38:50        

      

来源:   城市快报

【每日新说】员工不转朋友圈被罚款开除 越界干涉私人空间违法了 实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1年8月30日,重庆涪陵某妇产医院向司机陈某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陈某未在朋友圈转发推送相应链接、不遵守公司文件规定、未完成交办工作任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陈某申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决某妇产医院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3200元、陈某工作期间被扣除的工资10000元。双方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朋友圈内容应个人自主决定,涉事单位赔偿损失。该公司补发陈某工资10000元,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50809.6元。

因未在朋友圈转发或推送医院微信链接,四年内,一个驾驶员不仅被累计扣除工资10000元,还被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奇葩的行为,让一些网友很迷惑,凭啥要求司机做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又凭什么罚人家款还开除?一些网友推测,这应该是一家私立医院,而且很可能是莆田系的医院,不务正业,乱发推送,不仅狠宰患者,对员工下手也够狠。

不管网友的猜测对不对,事实是,多年来,这类现象并不罕见,在很多单位眼里,员工要在朋友圈为单位宣传,已经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没发少发都会影响到KPI考核。有人吐槽说,以前是朋友圈里插播广告,现在是广告圈里插播朋友动态。很多网友也诉说类似的职场遭遇。“想当年我刚毕业,公司也是这个要求,不发扣70,发了朋友圈被折叠扣30。”“我们不但要发工作内容,还得给领导点赞。”“公司经常让转发朋友圈,还必须得截图发给领导,不转发就找你事儿。”很多单位的所谓“自愿转发”,实则是“被自愿”,有的还突查员工手机,设置三天可见、朋友圈分组发送等一律视为“无效”。很多人忍气吞声,捏着鼻子转发,默默承受亲朋好友鄙视,甚至屏蔽的痛苦。

而法院的判决不仅让人拍手称快,而且条分缕析,从法理上释疑解惑,给某些单位上法治教育课,也给公众撑腰,提供维权利器,对违规违法行为勇于“说不”。法院认为,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某妇产医院以总经理办公会的名义下发的通知不应视为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同时,微信朋友圈作为网络社交平台具有较强的私域性,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何种信息应由微信使用人自主决定,用人单位不应非法干预。某妇产医院以劳动者未按照要求在微信朋友圈中推广相关链接为由克扣劳动者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是的,朋友圈具有高度私人属性,劳动者是否发布工作相关的内容,完全是自主决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应混淆公私界限强人所难,否则,就可能受到法律制裁。再说,单位强制员工通过朋友圈宣传,让人感觉挺掉价的,既影响口碑观感,又让员工一肚子怨气,何苦呢,何必呢。

监制:祁娜

新报记者:宋学敏

新媒体编辑:苗娜

校对:张敏

客官!再看一下呗~

标签:

热门话题
精彩推荐
今日推荐
花木